自慰过挡,遭56人殴打
更新时间:2011-06-27 15:53:58
问题描述:
在6月5人晚上10点左右,我在饭店吃完饭走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40多牵着狗的人,狗当时就向我冲来,被主人拉住了。于是我就问“你的狗要咬人吗?”对方回答“要”。我有问“要咬人你怎么不关在家里”。《对方在我们镇上是出了名的老混混》,第一次对方就冲过来准备打我,但是牵着狗的他被狗挡住了.我就给我爸打电话。第二次他就冲过来打了我,我就自慰还了手。当时是在他家的附近,旁观者有两人就把我的左手和右手拉住了,但没拉对方。对方继续对我实行殴打,而且还有旁观者喊他的家人出来,出来了5 6人。全是他的亲戚,对我实行殴打。但拉我的两人还是不放开手,任由对方5 6人打我。我用力甩开手,拿出了我上班时必用的小 *** (全长8公分, *** 柄4公分, *** 把5公分)进行抵抗。在夜间部知情下,对牵狗人误伤4 *** ,(法医鉴定为轻伤。)5 6继续对我进行殴打,直到我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直至地二天6点30才苏醒。法医鉴定我为(轻微伤)。现在对方要求我赔钱,并对我进行法律制裁。 我想知道 我应该被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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