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应该向老板素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吗?
更新时间:2011-06-24 12:49:53
问题描述:
我爸爸在工地被石块刺伤右眼,在当地医院看没有任何好转,当地医生要求出院到别的好医院去接受治疗。我就带我爸爸来到了**三医院接受了治疗,在住院期间,成向老板素要医疗费,第一次交了2000元、就办理了住院手续,我记得住了2到3天的院,医生就说医疗费欠费了,我就打电话给老板,把事实给他说了一遍。之后老板亲自来又交了7800元,看了将近20天左右,医生又说医院欠费了,当时我再一次给老板叫他送医疗费来,他说今天我来不了了。就叫我把账号发给他,给我打在卡上,后来住进**医院住了28天,医生就提出病人出院,我了解、病人视力下降20于天入我院、患者余20天前不慎被石头击伤右眼,当时右眼红痛、视力下降,就诊当地医院,诊治不详,经治疗检查后,得知右眼球挫伤、右眼虹膜根部离断、右眼视膜挫伤、鼻中隔偏曲。听到后我就到老板哪里要求给补助金,比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就和他说道了这里,他就说叫我起诉他吧,他这样做合法吗?我问的这些补助金又合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