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重婚罪
更新时间:2011-06-24 07:32:02
问题描述:
最近有点烦,有关事实婚姻的问题。我有一个前妻,我们是90年结婚,91年离婚。有一个孩子,离婚时是协商离婚孩子归我抚养,91年离婚以后,女方又跟别人结婚了。孩子一直由我抚养,现快大学毕业,这期间女方未出一分钱。今年,我家祖屋拆迁,女方突然跑到法院起诉离婚,我很莫名奇妙,我们已经离婚了。女方拿着作废的结婚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其实,离婚是假要求分财产是真。开庭的时候我去了,很气愤。女方提供了她的户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女方把户口迁到我的名下。户口关系上显示的是夫妻关系,凭这个法院判决是事实婚姻。当时女方要求分房产,法院以房屋份额不清为由没有分割。因为房产是我兄弟三人的。现在房子已经拆迁,女方又起诉法院要求分钱。我想问,我现在该怎么应诉,伸张的权益有哪些。比如法院认定我和他是事实婚姻,她在91年和别人结婚,算事实婚姻吗?现在法院判决我们离婚了,我还可以起诉她的重婚罪吗?认定重婚罪以后,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我们的婚姻无效呢?婚姻法第十条不是说重婚的,婚姻无效!还有就是我可以让女方付抚养费吗?毕竟很气愤,这么多年带儿子,现在房子拆迁了就跑来了,什么人啊!希望有人帮我,很急,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