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诈骗
更新时间:2011-06-24 08:45:44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
经仲夏房产介绍,本人于4月24日在同安定了一套二手房(总价29.5万),已交房东(杨仲衔)1万元定金。当时房东、房产中介和我保证说,房产没有任何问题,产权证的共有人庄汝灿和杨仲衔是夫妻关系(事实上庄汝灿是杨仲衔的的岳父,已去世,杨仲衔并没有遗产继承公证证明)。合同规定在6月1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但在5月17日和房东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时,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说产权是和庄汝灿共有的,庄汝灿和杨仲衔并不是夫妻关系,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这时我们才知道被房东和中介合谋骗了。6月20日,房东、房产中介、本人到工商局12315协调,工作人员询问房东、房产中介、本人,研究房产买卖合同后,确定是房东违约,叫房东退回1万元定金就好了,赔偿、违约金就算了。但房东、房产中介说国家政策在变,不是他们的错,1万元定金没退。就这样,他们赖着1万定金不退。根据合同若于2011年6月1日前因一方原因仍无法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求解要求:
要求房东按合同付双倍定金共2万元以及违约金(每日0.05%的交易总价)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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