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违约
更新时间:2011-06-23 12:10:01
问题描述:
我是09年毕业的学生,我今年3月末与陕西的一个县级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现在我不想去了,和他们协商,他们要让我交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可就业协议上并没有规定违约金额,那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我听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就业协议根本就没有违约金这一说法,他们的行为又是否合法呢?就业协议的违约金的规定又适合哪项法律条文?
上海市的就业协议上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那它又在陕西省是否同样适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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