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应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1-06-23 13:16:06
问题描述:
我单位9年前将自有加油站租赁给某单位,并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对方可以对加油站进行改造。最近我们在基建测量时发现,承租单位在改造时扩大了使用面积(合同约定租赁范围2925平方米,实际占有约4400平方米)。请问各位律师:1、如果当时某些领导口头允许其扩大范围(合同中没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2、如果没有领导口头允许,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我们应如何维护企业的权益,如果不经法院,我单位是否可以自行收回其多占的面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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