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签合同的经济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23 10:09:23
问题描述:
3月15日我应聘进公司当学徒,公司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一个培训协议,到6月16日其间经过三次考试都说我不合格,公司就口头通知我从6月17日不用上班了,要辞退我,经我与公司交涉索要双倍工资时,公司就安排我调换工作,可是我不想做调换的工作,公司让我写一份辞职报告并补签一份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现在从6月17日至今没有上班,请问我是否能向公司索要4月15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和公司未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费用,现在上海社会保险费最低应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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