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委托书怎样写
更新时间:2011-06-23 11:12:1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修鞋者,在去年12月份给一位顾客修了一只鞋子,(女鞋补色颜色被化妆品给服饰了)做完后客人不满意。说两只鞋子颜色不一样,我们在修理之前跟客人说的很清楚,补色只能做接近的颜色,最好把两只鞋子都拿来一起做,那样两只鞋子的颜色就会一样。客人说:没事就给补这一只吧,尽量做得颜色接近一点就可以,我们还是不给做,她说没事差不多就行。钱。客人的鞋子是2007年10月份买的,要求赔偿她一双新鞋的价格3800。我们不同意她就到西城法院把起诉我们,西城法院给判决赔偿1000元她不同意又起诉到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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