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应当怎样处理才能保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1-06-22 21:44:15
问题描述:
律师:我是在一家厂里上班,从事的质量方面的,去年的9月份正式上班。开始是属于销售公司管,但后来由于公司内部问题,把品管部划给工厂这边管,之前说是有三金,但划过来之后就没有享受,并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今年的5月26日那天,下午我在厂里被叉车压上了脚,在附近的一家医院里检查说是脚骨头没事,所以也就没有住院,用的是公司里买过保险的人姓名,可过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好,我就又回家在我们那检查,才发现是骨裂,把最佳治疗时间错过了,直至现在还没有痊愈,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了。我现在可以走路了,但就是稍微走些路脚就痛。和公司谈医药费报销的相关问题时,公司不给付我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还说是我又没有住院,只是门诊,要是门诊也只给报销部分生活费。我现在和公司谈的很不好,现在他们又说是当时事发的责任问题。侯律师,我现在不知道通过怎样的方式可以有效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寻求您能给我提供些建议或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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