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应给予我补偿
更新时间:2011-06-21 22:43:03
问题描述:
在2000年的时候,我所在单位县外贸公司破产了,当时因为知道破产,所以就与单位签订了买断工龄的合约,单位给了我从1995年上班开始共15年的工龄,然后就与单位没有关系了。但是在原单位的基础上当时原单位一部分人重新组合成了新的单位名称。没过多时,他们就把原单位的所有房产地产都卖了,分的利益。问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属于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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