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人士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交易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19 11:43:53
问题描述:
我父亲与老家廖先生预订了72㎡土地,并且也缴纳了3000元的定金,改块土地原属于A村所有,经过查阅改块土地交易的相关资料,我觉得手续上有点问题,在此想请教各位如下合同是否成立,前后合同过程如下:
1、1993年经A村领导及村委会同意,将200亩土地转让给王老板,并且合同约定尾款50万元支付完毕后合同生效;
2、于1995年王老板将100亩土地又转让给李老板,1999年李老板又将100亩土地转让给廖先生,同样合同条款中有约定在尾款支付完毕后合同生效;
如上合同虽然都有规定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生效,但廖先生提供的所有资料中并无任何资料显示如上合同尾款支付完毕的相关证明。
问题:
1、 在无相关资料证实如上合同交易尾款未支付完毕的情况下,A村与王老板、王老板与李老板、李老板与廖先生的交易合同是否生效,在廖老板未提供尾款支付证明前,是不是应该不能与其交易?
2、 定金是在我父亲现场看过土地位置后、廖先生未提供任何资料前支付给廖先生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让他退款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上问题,敬请各位专业人士指点,小弟在此谢过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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