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侵权
更新时间:2011-06-18 18:00:38
问题描述:
我处县城一小区前期工程3栋楼房,我买了3号楼最西面的二楼,已经入住3年,今年又开发了二期工程,在我居住的3号楼前面新建了4号楼,加上地下室共计8层,问题的关键在于开发商要在3号楼和4号楼之间西面建2层厢房,位置正对着我居住的二楼,距离我居住的3号楼8米,按照开发商设计的图纸,此二层厢房楼建好之后,我家南窗户正对8米距离的墙体,请问这样的建筑合乎民法通则或者城市建筑规范吗?我能否找相关部门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以达到责令开发商停建或者索取赔偿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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