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做法的问题,帮忙
更新时间:2011-06-14 18:40:1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今年刚步入社会就业的大学生,今年4月份与公司签订的2年合同,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您,希望得到解答。
1.按照标准来说,试用期应该最长不会超过2个月吧?可是现在都到了9月份了,公司还一直给我发试用期的工资,连转正的事也没提过,更别说转正后的工资问题了,这点应该算是公司违反合同法了吧?
2.公司一再推迟工资发放的时间,原定每月5日发工资,可总是向后拖10天,总是说资金周转困难,这点是不是也违反规定?
3.签合同前,还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一个月,按照协议上的规定是说,如果我通过考核,提前达到项目标准,随时和我签订正式合同,可没过几天,公司就直接和我签订合同,让我出差了,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不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算是终止了呢?
5.对了,协议上面还有一条是如果我两年内提出辞职,要向公司赔偿8000元,由于公司一再不讲信誉,我不想再这个公司干了,想提出辞职,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用不用赔偿公司8000元呢,还有辞职后,公司应不应该把欠我工资等差额补给我呢?
帮下忙,我现在比较困惑,不太懂合同法,谢谢您帮助我,顺祝:健康,平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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