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不可以找劳动仲裁呢?
更新时间:2011-06-13 20:06:53
问题描述:
我在浙江本地一家私营企业当技工,我是去年十月一号到,二号开始上班,到现在已经有七个多月了,十号厂长叫我今天做了,不用上班了,今天十三号上了一会班后,老板叫我过去谈话,找借口说我工作没有做好,实际上最近厂里没有多少货,换了一个厂长,厂长想叫自己的人过来替我的工作,目的就是要我自己走人,有两个方案,一是接受降一半的工资,二是叫我走人,考虑一个星期?问题补充: 你们好!这个厂就我一个技工-————修理机器,签了一年的无效合同,因为只有厂里一份,员工都没有,开始讲只要也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节假日休息,只要哪里需要就去修就行,有时候还要到二十多公里的乡下去修,因为那里有个所谓的分厂,已经八个多月了,超过试用期了,现在换了第三个厂长,想找借口把我换掉,今天上班不久老板叫我过去,说我技术不行,如果真不行的话,试用期就换掉了,说我没有打卡,但每个月照样给我工资呀,直接打到卡上的。这个有证据的呀,现在他给我两个方案,一是只给我原来一半不到的工资(2000),二是照原来的工资再考虑一个星期走人,我想不做了,把工资接了后再到劳动局告这个厂,行吗,一个没有交社保,合同也无效。补一个月工资或是前面双倍工资,行吗,帮我前面八个月的交社保,这个要求合理吗?谢谢能够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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