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追诉
更新时间:2011-06-11 21:51:54
问题描述:
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5月4日14时15分,曹志学驾驶无牌号东风牌自卸货车载土石料,由郧县城关(郧县XX镇移民内安安置点)往桂花方向行驶,行至郧桂路湖北兴升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因车辆制动失效,在弯道转向时发生侧翻,与路边行人周玉双(12岁)发生碰撞,致周玉双受伤经抢救无效于5月9日上午死亡,行人杨阳(18岁)被车厢体碾压当场死亡,货车乘车人魏昌俊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行人丁梦婷、李娜被土料蹋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原因
曹志学应承担造成此事故的全部过错
魏昌俊、杨阳、周玉双、丁梦婷、李娜无造成此事故的过错
认定如下
曹志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魏昌俊、杨阳、周玉双、丁梦婷、李娜无事故责任
说明
1、肇事车辆系魏昌俊、王保英共同出资购买
2、王保英、魏昌俊属同居关系(同居10年),二人有一套房屋
请求解答的问题
1、魏昌俊是给XX镇移民内安安置点施工方拉土,施工方有无责任?能否起诉
2、魏昌俊其妻、子女及王保英应承担什么责任?
3、起诉状没有起诉司机曹志学,是否妥当?现在已经立案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4、您是否愿意为我们代理诉讼
5、请您为我们代写一份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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