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13 15:28:59
问题描述:
我公司被集团内的另一家公司合并吸收了,以前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三年,到2010年1月31日止。新单位要重新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到2012年1月31日,但是我不想再签了,因为在此之前单位想将我调入别的工作岗位,降低工资标准,然后等我自动辞职,我不同意公司将我调职的意见,因此公司想先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自愿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然后再一步步的处理我的事情,为此我不想再签。另外我在这个集团内已经工作了18年了。我想问一下,我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给我补偿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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