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临时工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1-06-13 16:21:53
问题描述: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半临时工(办公室人员),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领导换了),单位说临时工全部解聘,可又给我们安排保洁员工作,算是单位辞退吗?在此工作期间,98年至2003年未交纳任何保险,从04年开始交养老保险,07年开始交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至今。期间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我提出不干,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我怎么提才能拿到我应得的补偿?很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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