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房产案件
更新时间:2011-06-11 20:36:50
问题描述:
重审离婚房产案件,男方为过错方伪造债务及隐藏财产及造假证据一方,双方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均要房子产权但双方共有房产法院尚未作出判决。问:女方再婚,现再婚女方的老公和其母亲产权登记共有一套房,女方前夫以女方再婚其老公有房产为由争与前妻共有的房子产权,那么前妻现任老公与其母亲联名的房产会影响法院将女方与其前夫共有的房产判决给女方吗?若法院采信对方该理由将房产判给其前夫,该判决是否缺乏法律依据?女方应如何应对男方以此为由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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