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非实际股东)免责协议书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7-12-18 05:05:55
问题描述:
甲方(公司),乙方(A),丙方(B)。
1、在甲方章程中,乙方拥有95%股权,丙方拥有5%股权。此处特别说明,乙方实际拥有公司100%股权,系因公司法规定须为两人以上股东,经友好协商,乙方将自己拥有的5%股权委托丙方代为拥有。(丙方没有出过一分钱,只是出于帮忙,把5%挂在名下)。2、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
3、丙方担任甲方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丙方现在已经把法定代表人转给乙方了,该免责协议书还有效吗)。
以上是所签免责协议书内容,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想了解下,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丙方要负连带责任吗?如果乙方跑了找不到人,会不会把责任全推到丙方这里?还有乙方以公司名义贷款,丙方有责任吗?盼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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