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协议。并没有给另一方付款等行为。给我的账务在法律上算么?
更新时间:2011-06-07 11:28:48
问题描述:
我和一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我占20%的股份约3万元,后因为一些原因散伙,散伙协议上应该退我3万元整,但是对方一直不好好的给退,今年说是让我承包打印机顶账 ,后来又说卖给我机器顶账,但是他说的顶的价格太高,所以一直没有达成一直的协议,我们一直是口头说的,也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协议。前几天我了解到打印机是他拉别人的机器,并没有给另一方付款等行为。请问他用打印机顶 给我的账务在法律上算么?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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