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事A”跟我说可以发两万多块钱帮我搞到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我是外地户口)是不是构成诈骗,我们想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自己的东西。
更新时间:2009-02-16 10:15:30
问题描述:
在08年房价高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A”跟我说可以发两万多块钱帮我搞到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我是外地户口)。而帮我搞这个房子的人就是我的这个同事的一个朋友。我们一共有三个人交了钱,一个是“同事A”一个是我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同事。我交了两万七千块钱。
本来约定是08年5月交房。但是一拖再拖。到了08年10月时他说房子搞不定了,按照约定房子搞不定是要全额退款并支付每月150元的利息。(我们签有代购房屋的合同)。但是到现在还每有拿到钱。期间他答应我们至少有上十次到约定时间地点拿钱,但都没有拿到。
现在我们几个就想询问一下,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诈骗,或者有其他性质。我们想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自己的东西。
希望得到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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