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给
更新时间:2011-06-04 16:10:15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4月20日以书面形似提出辞职,领导关于辞职有关的规定,没有给我任何的答复。我于4月25日回家休假(单位有休假)原定于5月1日回单位,走之前和我们生产副经理打过招呼,公司关于我辞职问题的落实情况。4月28日,收到经理的电话,我可以去单位辞职。我于5月23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于4月25日已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也没有说我的辞职有什么不合理之处,也没有申明我违约与否。但是,过后公司领导说我违约,公司压三个月的工资不给我,我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