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父母给的她买房钱,现在我们结婚不到一年就要离婚,房还没买,她应该给我退还这些钱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1-06-03 16:51:56
问题描述:
我和她去年十一月结婚到现在还不到一年,去年结婚前她要求我给她买房,我家人给了她15万,结婚的时候我们给了她妈彩礼8800元,另外给了两千,共10800。结婚的时候我们用着些钱买了些家电,还有给她买的戒指,项链,手镯。还剩12万,她把这钱存到她名下了,都是定期。请问这些钱我能要回来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来多少?她如果把这钱转移了我怎么办?有办法吗?我们自今年的6月吵架她走了两个多月,我叫回来没几天她爸给找上工作就走了,过8月15我去叫人家人家说要离婚,在这前一个月她就说要和我离婚,可是人家躲这不见我我该怎么办,人家也不主动找我离婚,我也找不到人家。过十五的时候我见到她了,我问她怎么办,人家说你要是现在想离就叫我去起诉,人家是不和我过了,回也不回来了。要是我不去起诉她的话,人家说叫我等的了。还说你要是能等上就等的吧!我问她具体的时间人家说她也说不来,你说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能行同吗?要是人家不去起诉我我就这么等的吗,她还说要是我不去起诉的话人家也不去!可是人家也不回来和我过!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