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算法
更新时间:2011-06-03 23:41:39
问题描述:
公司为了逃避劳动法的监督和相关责任,加班费栏不是标明为加班费,而是标注为补扣差额。加班时间改为绩效时间。但所有加班费都是按580底薪计算.加班费为5元。本人每月周六上四天,每天8小时.周六工资为960元.有
工资条和加班清单为证。我从2008年5月到2009年8月加班时间为700小时。加班时间有公司副总.人事相关人员签字
。我于1998.12.25进厂.一个月不加班有3000元左右。请问:我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给我多少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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