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经济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02 18:34:22
问题描述:
公司因员工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在外以本人名义无故注册公司经营其它行业而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对此将公司起诉到劳动仲裁,起诉理由为公司无故降低工资和单方解雇要求支付工作年数*2倍的经济赔偿金。
对此公司将如何应诉??
情况说明:
该员工于02年6月入社,04年11月被晋升为生产班长,07年9月至08年3月被外派到日本本社进行研修培训,并签订了培训协议,08年8月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调岗转为工艺岗位,09年8月公司对该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于09年8月将其工资降低了,对此该员工不满意公司的安排,在工作上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经常请假,公司查出该员工在岗期间同时在外也经营其它行业(证据仅有该员工注册公司的网络复印件),违返了公司规定,并提出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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