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我姐房待遇吗?
更新时间:2012-08-30 20:42:24
问题描述:
我和我姐的户口同在一个村里,但是户口分开了。我爸爸有两套宅基证。以下是我们村的拆迁补偿:
1 本户宅基地内,从正房占地量起,面积足3分的(不足3分的按3分算)给予两套全产权房屋共计228平米,一个地下室和一个车位另加一
个50平米商铺。住房为11层小高层,南北通透,一层一户,可以要一层两套也可以一层三套,
2 超出200平米外的房屋及建筑物给予补偿
正方:一层550元 二层500元
配房:水泥板顶450,木制400元,复合板300元。10平米以上彩钢棚100元,木制50元
3 一子一宅户,按第一条和第二条给予补偿,并允许购买全产权评价房一套(2200——2500元)
4 一子多宅户,按第一条和第二条给予补偿,第二条给予补偿,第二及以上宅基按评估标准给予补偿款,并允许购买全产权平价房一套(价格
(2200————2500)
5 补偿房屋为精装修,即可直接入住,包括客厅吊顶,灯具开关插座地板砖,厕所及厨房砖,屋子的妮子和鹿胶漆,整体厨房,灶具
盆具水嘴座便器,壁橱防盗门等。
6 本户有儿子,再有女儿结婚后双方户口落在本村的不给房屋。本户无儿子,只给一个女儿的倒插门待遇,按有一个儿子户给第一和第二的补偿
7 本户有儿子,又有女儿在本村有户口也有宅基地,同一户多宅对待,不给住房待遇,所有宅基只给与经济补偿。
8 一宅多户的,以儿子的住房为准,老人随儿子居住。
9 本宅基证规定的范围内,减去200平米后剩余的宅基地按300补偿。
10 按宅基地面积为依据,超出宅基本范围的宅基按123500元一亩补偿。
请问我姐应该享受房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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