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骗说怀上孩子,没有感情想离婚,要补赏1万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2-08-30 20:53:05
问题描述:
我与女方原来分分合合,在09年2月份说怀上我的孩子,要我和她结婚。在一起生活4个月,她有一个女孩和我们一起生活,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单位,用我一个人的钱。当我还有一个男孩是在我前妻那边,我一直没有负生活费。我与她生活在一起没有感情要离婚,当女方要我给1万元合理吗?现在不在我们租的房子,我从09年7月1号搬到我同学家住,在09年8月份我出了一点事,我现在的老婆没有到医院照顾我,是我儿子和同学在照看,钱也一分没出,现在我好了想接我回去,我真的不想和她过了,怎样摆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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