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为什么没有规定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行实通知劳动者是否继定下一个合同。
更新时间:2011-05-28 17:58:08
问题描述:
新劳动法为什么没有规定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行实通知劳动者是否继定下一个合同。
本人在07年10月26日到08年10月26日和用人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在08年10月26日又续签了一份从08年11月至09年10月26日的劳动合同,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书面材料通知我,合同到期直接和我终至了劳动合同,我没有思想准备,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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