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把和我签了合同,还差十五年经营权到期的山林,分给了个人,算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1-05-28 14:03:51
问题描述:
您好,十五年前,我父亲和大队林业局签了一份三十年的山林承包合同,主要种植果树,每年也向队里交了承包宽,但从没给过收据什么的,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收起,队里也从没再收取了,我们也没主动交过。
现在山上的果树都是我父亲种的,今年,队里把山又分给了个人,请问我父亲当年和林业局的合同,现在还有效吗?我们手里还有经营执照,我们能付要果树的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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