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手费名义出具的借条有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05-27 19:22:00
问题描述:
借 条
赵芳和姜秦于5月26日正式分手,在此赵芳承诺给予姜秦人民币3万元作为时间,金钱和感情上的补偿。其中5000元已于5月17日汇入姜秦农行账户,姜秦已确认收到。15000一周之内汇到姜秦农行账户,剩余一万年底付清。从今以后双方不再有感情和金钱上的纠葛,双方不会再打扰各自的生活。以上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得悔改。
这样的借条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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