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任职出纳,在职期间由法人要求我已我名义开立个人账户方便公司资金使用及安全,上面的金额全部用于公司支出并有单据
更新时间:2011-05-26 17:09:56
问题描述:
我在原单位任职出纳,在职期间由法人要求我已我名义开立个人账户方便公司资金使用及安全,累计个人账户存款大约几十万,上面的金额全部用于公司支出并有单据,有些是公司变卖废铁屑,每次存款至个人账户的时候都是通过法人同意的,本人于2009年3月9日正式办理的已交手续,账务交给法人,法人并签字认可的,现有人报案说公司少钱,我会不会因为这个个人户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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