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想问一下。
更新时间:2011-05-26 15:42:25
问题描述: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想问一下。情况是这样的:夫妻双方是2010年年初结的婚。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结了婚的职工才有资格分房),现在还无房产证。一次性交了17万元,其中14万是向男方哥哥借的,有字据,另三万是男方父母出的钱,无字据。结婚的其它开销13万也全都是由男方支付,有发票。未进行过婚前财产公正。这类情况,现在离婚的话,按婚姻法来讲,应该分给女方财产吗?若应该给,给多少?还有就是若离婚了,男方的单位有权力收回房子吗?请帮忙祥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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