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回我送给她的现金《5000元》吗?她会告我强奸吗?还是不该要!
更新时间:2011-05-25 17:40:10
问题描述:
今年4月份,经人给我介绍一位女朋友,因为当时只考虑用金钱和感情打动对方,只到5月,我们相识还没有一个月,我为他付出金钱及物质共1万多元,还和她发生一次性关系,可是现在我两分手了,是她提出来的。
我想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回我送给她的现金《5000元》吗?物质就算了,而且如果我通过法律来索要,她会告我强奸吗?我是该要还是不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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