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撞人,咨询关于赔偿事宜
更新时间:2011-05-24 22:01:40
问题描述:
你好,2010年12月11日,在江西省
吉安遂川县,我的姐夫骑着助力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时我姐夫有喝少量酒,驾车人是交通局的人,据目击者称他也是喝得大醉,撞车后他下车出来吐得满地,后来交通局的人解释说是因为他昏血所以吐了,车上坐满了人肯定也是超载。出事至今驾驶的人也未露面,事情发生后一直是交通局出面,所以至今我们也不知道是谁把姐夫撞伤。当时受伤情况特别严重,我们有把当时的样子拍下来,真的很惨!当时出事后交通局的人马上把所有的现场全部毁灭。当时抽了我姐夫的血液,而肇事者的血液而是在第三天抽取的,而且是没有任何人监查下抽取,第三天后交通局的人独自拿着二人的血液去吉安市化验。化验结果是交通局的人没喝酒,而我的姐夫的血液中有含一些酒精。
2011年5月26日,我姐夫要办理出院手续,但是出院后的受害者还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也有请医院开诊断书。头颅有动过手术,脑壳破碎导致医院只能用铁片来代替,保护脑袋。而且后背的脊椎和胸前的肋骨都断裂和严重的变形。而且也有破相。治疗至今已经花去10万元医疗费(所有费用都是由交通局自愿支付,他们的态度特别好说愿意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我本人在
汕头工作,我姐因为要照顾姐夫也比较忙,所以她拜托我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大概能赔多少钱?如果打官司的话,我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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