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给我帮助
更新时间:2011-05-28 11:02:51
问题描述:
我的宅基地房屋在1998年卖给了对方,在我2004年回家的时候知道集体的不能卖给外地人,我想买回来,结果对方不同意,于是一张诉状把我告上法院,1审判给了对方,然后我又申诉了,结果维持原判,终身判决,我很无奈,,,,,,但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买卖协议根本就无效,当时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请问各位支支高招,我还能要回吗?以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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