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国就让我回国,是否还生效?还是我已经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我诉讼还有用吗?能不能在中国诉讼
更新时间:2011-05-21 16:58:08
问题描述:
2000年,我与美国人结婚,并居住在美国,我丈夫有2个儿子,大儿子跟了他的亲生母亲,小儿子则跟了我们一起生活, 2005年,我丈夫因急性病死亡,我与他的小儿子签订了合同,由他继承我丈夫全部遗产,并且照顾我,每月给我一定的生活费,于是我继续和小儿子生活在美国.照料家里一切事物. 2008年,小儿子发现自己得了癌症,治愈又复发,在我回国探亲期间想不开自杀了,写了份遗书,遗书大致内容是把钱存进了大儿子户口,也就是他亲哥哥的户口,存折和其它房产也放在指定地方由他哥哥去拿.如果我想回国就让我回国,如果想继续生活在美国,让我住进他哥哥的家. 请问,小儿子死亡后,我和他签订的合同是否还生效?还是我已经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我诉讼还有用吗?如果可以我能不能在中国诉讼,找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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