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赔偿?
更新时间:2011-05-21 07:23:08
问题描述:
几年前他找到我,说找我作担保帮忙贷款,他还款。当时没多想答应了。后来在担保公司签了单位收入说明,过后又在市政务中心签了字,现在回想起来是房管局那里签的。然后一直到去年年底,房管局的同志到单位找到我,说我逾期还款,已经通知法院准备收回我的抵押房屋。当时我就懵了,我一直租房住,哪里来的房子?在房管局同志细说后,我才想起当初担保的事,马上联系上他。还好他跟着就把贷款的钱全部结清了。然后他又找我到县房管局签了过户,我没有任何要求就办了。而且终于清楚了单位系统的集资房我为啥没有人通知我了,我租房期间居然还有一套房子,可笑啊!到今年在自己买房贷款时,银行说我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才又知道自己在市银行支行贷过款,中途多次逾期还款记录,已经形成不良记录。我再一次懵了,事情越来越复杂了。现在我急需购房,该如何索求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