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房续租问题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1-05-18 17:12: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们从1998年开始租用某单位的门面房三间,最近三年是每年到期签协议,协议规定承租方要续租需提前一个月缴纳房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出租给其他人;出租方要收回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今年我们的承租房是5月1日到期,在此前1个月我们去找对方办公室主任要求交房租,当时他们说单位在审计,可能要变更签协议主体,要等一下再签,到四月中旬由于装修时间长有一块天花板都挂下来了,当时我们也找了对方办公室主任到现场看,我们提出要重新装修一下,他也同意了,于是我们于4月16日开始装修,到了4月产23日对方办公室主任跑来说房子要收回,说他单位的人要租,10多年了都是正常续租,没有异议,再说你要收回要提前通知呀,我们就不装修了,昨天他们叫公证处的人一起送来通知限我们5天内搬出,否则他们撬门强行搬出,我们该怎么办?装修损失谁负?请律师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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