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是否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更新时间:2011-05-18 11:36:46
问题描述:
我是09年3月毕业,2009年4月到公司就职,试用期两个月,六月份转正的,签订劳动合同上写入职日期是7月1号,由于是应届毕业生,所以落户及办理社保在十月份才定下来。
现在换工作准备离职,发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再十月份的时候一次性补缴了七月到九月的,而公积金七八月的没有交,请问这个是否应该补缴;
还有一个问题,试用期4月到五月这个期间是否也要给我补缴保险?公积金呢?我六月就转正了,这个月的公积金给补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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