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5-18 06:55:08
问题描述:
工程结算120万元,拖欠不给......不削减不给钱,无奈减20万元,我的意思是按协议完全履行后,以此金额为准(100万元),否则,仍按工程结算实际数额120万元计算。可甲方就是不写明违约责任,你不同意就不给钱,因为我急等用钱,又是无奈,签了字。三天之内给了部分钱,还欠50多万元拖欠不给,我起诉能否要回削减的20万元?请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