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后的索赔处理
更新时间:2011-05-16 21:39:15
问题描述:
我是在车站等车的时候,专线班车从后方急转弯上来的时候轧伤左足,随即倒地导致左手肘活动受限,入院拍X片显示左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骨断,左足舟骨及楔骨骨折。住院34天后出院现在家静养,交警已判肇事方全责,但是现在对方除了入院的医疗费是他出的外没有进行任何的赔偿,由于我一年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取出钢筋,对方声称要一年后再进行所有的理赔,还要我在此期间提供出事前我的工资证明及入院期间公司需证明并无发放任何工资给我,由于我生活不能自理,需一直有人陪护,而我不习惯陌生人对我的贴身照顾因此一直都是我母亲照顾我的,现在对方还要我们出示一份护理协议,还是要很正式的那种,我现在疑惑的是,哪些到底是我必须出示提供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我可以要求对方先预付这次的护理费、误工费什么的吗?而且我对于一年后的理赔很不放心,万一一年后他出了什么事或是做了什么,是否会对我的理赔有所不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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