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遗嘱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15 20:50:27
问题描述:
王某,男,生于1960年4月,于1981年3月与李某结婚。1982年4月产下一子王星,1988年,王父去世,房子成为了王某和王弟的财产,王弟在外经商,王某和李某一直住在王某父亲生前的房子里。2004年一月因怀疑李某有外遇而与李某离婚,并且于同年和张某结婚。到2009年十月王某突发疾病,自知不久于人世,就想订立一份遗嘱,想将父亲遗留的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部分(折合人民币约7万元)和在公司里的股份(折合人民币约三万元)的财产全数交给儿子王星继承,请问这样做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要怎样订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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