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更新时间:2011-05-15 15:28:3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在海淀租了一个房子,当时房东说如果他这边有变动(不租或者是买房子)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把房租交到了6月份的, 房东在去年就打算买房子了, 所以陆续有人来看房子,在5月8 号左右房东告诉我们她把房子卖了,说我们可以搬出去了, 可是说好得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的, 她推给了剩下的房租,还多给了一个月的房租,我想这个可能就是违约金了, 可是今天她打电话来说是她算错了,要要回钱,说这个钱根本就不是违约金,可是我觉得她就是违约了,过了一会他丈夫又打电话来,说如果算违约金的话 让我们今天就搬出去,还说要现在开车来取钱,我都无语了, 。 请问房东是不是违约了呢, 我们没有合同只是口头的协议,请问这个钱我是该给还是不该给。 谢谢您了 我很着急。现在找房子头都大了, 麻烦您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