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年假修完,可以追回吗
更新时间:2011-05-13 19:44:17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10月进入一家外企,公司每年给带薪年假15天,带薪病假5天。2011年1月1日,年假又开始重新计算,2011年4月生病,经理叫我休息一个礼拜,之前也请过年假,至此,年假累计15天。我与5月12日提出辞职,离职日期为6月12日,公司经理认为我多休了假,只能按照一年三分之一的年假进行计算,其他多休的假要按照事假扣工资,请问是否合理。5月份和6月份还有年假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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