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疑问
更新时间:2011-05-13 22:46:5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妻子提离婚,我们有个快3岁的女儿,昨天我妻子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给我,我还没签字。
离婚协议书已经明确女儿她抚养,每周我都能探视女儿,我名下的房产归我,我们没有共同债务……她决定净身出户了。
但我还爱她,只是已经无法挽回这个婚姻。所以在其他约定中我拟了个补充协议。
双方本着对婚姻积极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避免因草率离婚对双方及子女造成的伤害,双方约定在夫妻法律关系不变的情况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方按照自愿离婚协议的第二、三项协议约定分开居住,为期一年,作为离婚适应期。在此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保证维护婚姻关系中的忠实请求权,排除第三者涉足婚姻。
此期间,如双方商议决定复合,自愿离婚协议作废。若至年月日约定到期双方仍无和好可能,则自愿离婚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这样的协议能与主协议一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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