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腿骨折了,后期治疗费,我想知道这样签的有效吗,还是个学生哪来的误工费啊。是不是不公平啊。
更新时间:2011-05-11 16:22:2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在2009年5月份,我和同学无意的疯耍,她的腿骨折了,随后去医院手术费28000元,她有保险保险公司给报销了21000元,随后她家要求我和她签的协议,除了医疗费我全部承担外还有(车旅费,误工费10000元,)(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共20000元)还有二次取内固定物的钱。当时觉得因为我那女生骨折了,心里很内疚,就签了,我想知道这样签的有效吗,我们同学做的中间人,再说她还是个学生哪来的误工费啊。
我以为人都是有感情的,现在她快做第二次手术了,她妈妈对我很过分,我就是看她是我的同学才签的,可他家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是疯玩也不用我全部承担责任把,他家在这就等于一分钱都不拿我全承担,这样的协议是不是不公平啊。
谢谢律师,您帮帮我吧,我快毕业了,家里也没钱,没和家里说,我打算自己还,可是算算要50000啊对于一般的家庭也不是说能拿出来就可以拿出来的,何况我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呢。谢谢您能看我这封信。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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