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子未宣判前,对方负全责,应不应该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对案情有什么影响没?
更新时间:2011-05-09 15:03:16
问题描述:
1、我父亲现在的情况是,脖子可以自己慢慢活动了。 左眼无视力,右眼视力0.5 ,请教是否构成重伤了? 如果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最多能判多长时间?
2、因为高额的药疗费用都是我自己家东凑西借来的。所以希望能赶紧宣判,能早点得到赔偿,也好早日还清人家的债务,要知道在农村天天背着这么多的债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听法官说若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又要先中止申理。 这也是目前我最纠结的。 我只想,能早点得到赔偿,到底现在应不应该追究他刑事责任? 怎样对案情才有利? 我可不可以等民事宣传后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呢?(听朋友说走刑事有一点比较好 对方为了减轻刑罚 会尽快答应赔钱或尽早给钱,但不知道刑事要多长时间,最纠结的就是这个了)
3、由事发至今,到宣判前夕。有此产生的全部交通费用及后期去医院复查和后来看眼的费用。我是否应该主张全部赔偿?
4、依上述案由来看,依您多年的办案经验看,承保该肇事车的保险公司能向我们受害者赔偿多少呢?
5、由于没钱打官司,在当地找了个法律援助的律师。 看他一点也不上心,还爱搭不理的。所以特来上网请教达人。
6、我是否应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最高可以是多少?
7、肇事者家,我也去过了。农村家庭条件也一般。不知道有没有赔偿能力,最担心的就是这点。不知道到时申请强制执行会有啥困难没?
8、眼看还有18天左右,就要能做伤残鉴定了, 鉴定结果最快多长时间能出来? 是不是鉴定结果出来后就能宣判了?要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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