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处理
更新时间:2011-05-08 21:50:16
问题描述:
我在三年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现在离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有两个月时间就到期了。合同约定我如果在合同期内离职的话需退还公司与我签合同时的补偿款.但公司以业绩不行为由三年降了我三次工资,而且幅度都较大.我是管销售的,在半年前公司就叫一个副总在变相的接管销售部门的工作。我为了合同期到后有个保障就找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我,但我占五成的股份),并生产与公司一样的产品,品牌及公司名不一样.也没有在公司原有的销售网络销售.公司原有的销售网络大部份也是我从原来公司带过来的,或我在时由我亲自开发的.现原公司已经知道并叫人来我公司查看并摄了像.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应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