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离婚
更新时间:2011-05-08 08:05:0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贵州的,现在男方在马鞍山起诉离婚,因为我是08年毕业的,目前还要抚养一个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先咨询一下。09年六月办理了结婚证,09年底我们共同出钱(其中我妈给了我十万)在马鞍山格林春天买了一套房,总共五十多万,向银行贷款二十万,可他现在说他有证明证明那是他个人在婚前的存款买的房不是共同财产,我没有份,请问关于房子我真的没有份吗?孩子现在一岁多,但是他已经对孩子不管不闻不问将近半年,期间向他要过几次孩子的生活费,但他都没给,现在他争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大不大?另外法院开庭的时候我需要把孩子带过去开庭吗?不带行不行呢?因为孩子还小,我怕对孩子不好。另外,现在他已经请了律师,如果我不请的话,到时候法院会不会偏判呀?我请好呢还是可以不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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