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20万凑起来将公款还了,想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05-06 20:16:40
问题描述:
我(顺德人)与老公(广州人)2003年3月顺德登记结婚,2005年8月生下一个男孩,孩子一直同我一起生活在妈妈处,2007年前老公都在顺德某私人公司工作,2007年年中,老公私吞公款57.8万,老板要求一星期把公款交回,否则报公安,我与家婆东奔西跑到处借钱,结果家婆替老公还了35万,我借了20万凑起来将公款还了,后来,我去调查老公私吞公款的原因,原来老公从2004年我怀孕期间开始认识了一位女人,经常带这女人和他的朋友去玩,扮大款,结果57.8万就这样用完了,这件事后,老公三番四次同我保证,会同那个女人断关系,以后认真工作还债,求我原谅,多次求饶下我心软了。2008年开始,老公就去了广州工作,节假日会到顺德陪我和儿子,起初,老公会准时给钱我家用和还债,几个月过后,开始用种种理由推迟给家用甚至一分不交,三年多,老公总收入(税后)不少于25万,给了我共6万左右,其他钱不知去了哪里,我白天上班晚上带儿子,所以没有去特意查钱的去向,一天他以前的朋友私底下告诉我,老公又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了,我跟老公谈,老公死口不认,叫我拿证据,前天我上网,无意中上了他的邮箱,从“酒店顾客满意度点评”发觉从2009年开始,老公陆陆续续和一个潘姓的女人在广州“7日连锁酒店”开房,我把全部的入住明细打印出来了。现在我觉得老公一次又一次背叛了我,再一起也没有意义了,想离婚,有些事情想请教律师你:
4、 我向朋友借钱给他还债,08年他写了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5、 我打的住宿明细可以作为一种老公出轨的证据吗?
6、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一直同儿子生活,儿现在差不多6岁了,我取得儿的抚养权机会大吗?
。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